06月15日報道:近日施華洛世奇(SWAROVSKI)公司經(jīng)由WIPO仲裁與調(diào)解中心裁定,獲得了爭議域名onlyswarovski.com的所有權(quán)。
投訴人施華洛世奇公司于2012年2月3日向WIPO仲裁調(diào)解中心提交的針對爭議域名onlyswarovski.com的仲裁投訴書。
根據(jù)whois信息記錄顯示,域名onlyswarovski.com的注冊時間為2011年12月19日,遠遠晚于施華洛世奇公司注冊“SWAROVSKI”商標的時間。而且爭議域名的主體部分的“only”不具有明顯的識別性,而可識別部分的拼寫與投訴人持有的商標完全一致,因此投訴人認為爭議域名與其“SWAROVSKI”商標混淆性相似。
并且在投訴人提交的投訴書中稱,從未以任何方式授權(quán)被投訴人使用“SWAROVSKI”商標,因此被投訴人對爭議域名onlyswarovski.com沒有權(quán)利或合法權(quán)益。
同時爭議域名onlyswarovski.com由于與“SWAROVSKI”商標混淆性相似,同時網(wǎng)站上明顯標注了“SWAROVSKI”商標,誤導消費者,嚴重損害了投訴人的商業(yè)利益,是惡意注冊和使用域名。
而被投訴人并未對這起仲裁案件進行回復(fù)。
專家組認為,投訴人所述均為屬實,因此裁定投訴人施華洛世奇(SWAROVSKI)公司勝訴,下令將爭議域名onlyswarovski.com轉(zhuǎn)移至投訴人名下。